建议零售价: ¥16.00/盒
亮健价:¥认证可见 / 盒
通用名称: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生产厂家: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4371
有效期:
是否拆零:是
件装规格:1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5mg*14片(百适可)

盐酸二甲双胍片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0.5g*60片

佐米曲普坦片
万特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2.5mg*2片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辽宁康博士制药有限公司
5mg*60片

吗替麦考酚酯分散片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0.25g*40片

奥美沙坦酯片
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mg*28片

咪唑斯汀缓释片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10mg*7片(皿治林)

盐酸舍曲林片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0mg*28片(唯他停)

枸橼酸西地那非片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50mg*3片

非布司他片
复星万邦(江苏)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40mg*8片*3板

替米沙坦片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80mg*7片(欧美宁)

甲钴胺片
杭州康恩贝制药有限公司
0.5mg*20片

铝镁匹林片(Ⅱ)
山东中健康桥制药有限公司
24片

枸橼酸坦度螺酮胶囊
四川科瑞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四川科瑞德制药有限公司)
5mg*48粒(律康)

盐酸贝那普利片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10mg*14片(新亚富舒)

| 产品名称 | 欧化雅舟康 甲硝唑芬布芬胶囊 10粒(甲硝唑0.1g,芬布芬75mg) |
| 产品规格 | 10粒(甲硝唑0.1g,芬布芬75mg) |
| 生产企业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371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或颗粒。 |
| 有效日期 | 1095 |
| 主要原料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胶囊含甲硝唑100mg,芬布芬75mg。 |
| 主要作用 | 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等疾患。对口腔炎,舌炎等亦有一定疗效。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3次。一日总量不超过14粒。 |
| 禁忌 | 1、对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 3、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 4、血液病、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禁用。 |
| 注意事项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用 |
| 不良反应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如胃痛、胃烧灼感、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 |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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