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零售价: ¥82.00/袋
亮健价:¥认证可见 / 袋
通用名称: 短肽型肠内营养剂
生产厂家: Milupa GmbH
批准文号: H20170170
有效期:2026-04-02
是否拆零:是
产品名称 | 百普素 短肽型肠内营养剂 125g |
产品规格 | 125g(百普素) |
生产企业 | Milupa GmbH |
批准文号 | H20170170 |
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细粉,略有芳香气,味微苦涩。 |
有效日期 | 730 |
主要原料 | 水解乳清蛋白、麦芽糖糊精、植物油、矿物质、维生素、微量元素等。 |
主要作用 |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 1.厌食和其相关的疾病; -因代谢应激,如创伤或烧伤而引起的食欲不振 -神经性/精神性疾病或损伤 - 意识障碍 - 心/肺疾病的恶病质 癌性恶病质和肿瘤治疗的后期 - 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 2.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 - 颌面部损伤 - 头颈部肿瘤 - 吞咽障碍 - 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 3.危重疾病; - 大面积烧伤 - 创伤 - 脓毒血症 -大手术后的恢复期 4.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
用法用量 | 口服或管饲喂养。 在洁净的容器中注入50ml冷水,加入本品1袋,充分混合。待粉剂完全溶解后,再加冷水至500ml,轻轻搅拌均匀即可。 管饲喂养时,先置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ml(开始时滴速宜慢)。 ★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4袋)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份的需求。 ★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8袋)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 ★对初次胃肠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2袋)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 剂量和使用方法根据病人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 |
禁忌 | 1.肠道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2.完全性肠道功能梗阻患者禁用; 3.严重腹腔内感染患者禁用; 4.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5.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6.顽固性腹泻等需要进行肠道休息处理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严禁经静脉输注; 2.溶解配制时应谨慎操作以保证产品的卫生;溶解配制好的产品应尽量一次用完。若有剩余,应置于有盖容器中,4℃条件下保存,但不得超过24小时; 3.严重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慎用;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
不良反应 | 摄入过快或严重超量时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胃肠道不适反应。 |
贮藏 | 避光密闭,室温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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