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零售价: ¥7.00/盒
亮健价:¥认证可见 / 盒
通用名称: 头孢丙烯片
生产厂家: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103
有效期:2027-01-31
是否拆零:是
件装规格:1
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60ml
阿莫西林胶囊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25g*10粒*2板
伊曲康唑胶囊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0.1g*7粒
伊曲康唑胶囊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0.1g*14粒(佳宇)
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亿腾医药 (苏州) 有限公司 (曾用名:苏州西克罗制药有限公司)
0.125g*6袋
加替沙星滴眼液
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
8ml:24ml*8ml
克霉唑乳膏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0g
红霉素肠溶片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0.125g*100片
阿奇霉素胶囊
江苏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0.25g*12粒/盒
头孢地尼分散片
海南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
0.1g*6片(蒂莉莎)
制霉素阴道栓
江苏远恒药业有限公司
6枚(春萌)
土霉素片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0.25g*100片
盐酸多西环素胶囊
广州柏赛罗药业有限公司
0.1g*12粒
红霉素软膏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1%*8g
头孢呋辛酯胶囊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
0.125g*12粒(达力新)
产品名称 | 劲迪 头孢丙烯片 0.25g*6片/盒 |
产品规格 | 0.25g*6片/盒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103 |
性状 | 本品为橙色椭圆形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有效日期 | 730 |
主要原料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丙烯,其中顺式异构体约占90%。 化学名称为:(6R,7R)-7-[(R)-2-氨基-2-(对羟基-苯基)乙酰氨基]-8-氧代-3-丙烯-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一水合物。 |
主要作用 |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上呼吸道感染 (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 注:通常治疗和预防链球菌感染(包括预防风湿热)应选择肌内注射青霉素。虽然头孢丙烯一般可有效清除鼻咽部的化脓性链球菌,但目前尚无可供借鉴的头孢丙烯预防继发性风湿热的资料。(2)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 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急性鼻窦炎。 下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嗜血流感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皮肤和皮肤软组织 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但脓肿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脓。适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性试验以确定病原菌对头孢丙烯的敏感性。 |
用法用量 | 口服。 成人(13岁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一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天0.5g,分一次或2次;严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 2岁至12岁儿童上呼吸道感染,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皮肤或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20mg/kg体重,每天1次。 6个月婴儿至12岁儿童中耳炎,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急性鼻窦炎,一般每次7.5mg/kg体重,每天2次;严重病例,每次15mg/kg体重,每天2次。 疗程一般为7-14天,但β-溶血性链球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炎的疗程至少10天。 肾功能不全 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头孢丙烯应按下表调整剂量: *血液透析可清除体内部分头孢丙烯,因此应在噱头完毕后服用。 肝功能不全 肝功能受损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
禁忌 | 禁用于对头孢菌素类过敏患者。 |
注意事项 | 使用本品治疗前,应仔细询问病人是否有头孢丙烯和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的过敏史。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服用本品应谨慎。凡以往有青霉素类药物所致过敏性休克史或其他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宜使用本品。如发生过敏反应,应停止用药。严重过敏反应需使用肾上腺素并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包括给氧、静脉输液,静注抗组胺药、皮质激素、升压药及人工呼吸。 几乎所有抗菌药物包括头孢丙烯长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过度生长,改变肠道正常菌群,诱发二重感染,尤其是伪膜性肠炎。因此应仔细观察用药病人服药后的反应,特别注意对继发腹泻患者的诊断。如在治疗期间发生二重感染,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伪膜性肠炎患者,轻度病例仅需停用药物,而中至重度病例,根据临床症状采取调节水和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和用对耐药菌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确诊或疑有肾功能损伤的病人(见用法用量)在用本品治疗前和治疗时,应严密观察临床症状并进行适当的实验室检查。在这些病人中,常规剂量时血药浓度较高或/和排泄减慢,故应减少本品的每日用量。同时服用强利尿剂治疗的病人使用头孢菌素应谨慎,因为这些药物可能会对肾功能产生有害影响。 患有胃肠道疾病,尤其是肠炎病人应慎用头孢丙烯。 |
不良反应 | 1 头孢丙烯的不良反应与其他口服头孢菌素相似,主要为胃肠道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和腹痛等。亦可发生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荨麻疹。儿童发生过敏反应较成人多见,多在开始治疗后几天内出现,停药后几天内消失。 其他不良反应较少,包括: 肝胆系统:AST(谷草转氨酶)和ALT(谷丙转氨酶)升高。偶见碱性磷酸酶和胆红素升高。胆汁瘀积性黄疸罕见。 中枢神经系统:眩晕,多动,头痛,精神紧张,失眠,偶见嗜睡。所有这些反应均呈可逆性。 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肾脏:血清尿素氮增高,血清肌酐增高。 其他:尿布皮炎样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骚痒和阴道炎。 下述不良事件,无论是否以明确其与头孢丙烯的因果关系,在上市后监测中均少见。包括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结肠炎(包括伪膜性结肠炎),多形性红斑,发热,血清病样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症和血小板减少症。 2、头孢菌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除上述所列使用头孢丙烯发生的不良反应外,头孢菌素类药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异常; 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肾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坏死、中毒性肾病、凝血酶原时间延长、Coomb试验阳性、LDH增高、全血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 有几种头孢菌素药物与癫痫发作有关。特别是肾功能损伤患者为减少用药量时(见“剂量和用法”)。如与药物治疗有关的癫痫病发作,应停止药物,并根据临床表现进行抗惊厥治疗。 |
贮藏 | 密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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