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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峰 感冒灵颗粒 10g*9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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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健价:¥认证可见 / 盒

通用名称: 感冒灵颗粒

生产厂家: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019

有效期:2026-02-28

是否拆零:是

件装规格:1

规格:
10g*9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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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介绍
说明书
产品名称 新峰 感冒灵颗粒 10g*9袋
产品规格 10g*9袋
生产企业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019
性状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有效日期 730
主要原料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啡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
主要作用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感冒灵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感冒灵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贮藏 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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