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零售价: ¥3.00/瓶
亮健价:¥认证可见 / 瓶
通用名称: 硝苯地平片
生产厂家: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1222
有效期:2027-03-09
是否拆零:是

缬沙坦分散片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80mg*14片

替米沙坦片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万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80mg*14片(舒尼亚)

复方酮康唑软膏
上海世康特制药有限公司
20g(世康特)

双氯芬酸钠缓释片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原深圳致君制药有限公司)
0.1g*12片(迪根)

双氯芬酸钠缓释片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0.1g*24片(迪根 )

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2ml:5mg*5支*10袋

硝苯地平片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10mg*100片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0.5g*30片(悦达宁)

依巴斯汀片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0mg*14片(苏迪)

利培酮片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1mg*30片(卓夫)

盐酸多奈哌齐片
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mg*7片(思博海)

他达拉非片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mg*10片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10mg*21片

尼美舒利胶囊
湖北舒邦药业有限公司(原远大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0.1g*20粒

氨氯地平贝那普利片(Ⅰ)
扬子江药业集团广州海瑞药业有限公司
12.5mg*7片

| 产品名称 | 信谊 硝苯地平片 10mg*100片 |
| 产品规格 | 10mg*100片 |
| 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222 |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黄色。 |
| 有效日期 | 730 |
| 主要原料 | 硝苯地平。 |
| 主要作用 | 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型心绞痛;慢性稳定型心绞痛。高血压(单独或与其它降压药合用)。 |
| 用法用量 | 1.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渐调整。过量服用硝苯地平可导致低血压。 2.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般起始剂量10mg/次,一日3次口服;常用的维持剂量为口服10-20mg/次,一日3次。部分有明显冠脉痉挛的患者,可用至20-30mg/次,一日3-4次。最大剂量不宜超过120mg/日。如果病情紧急,可嚼碎服或舌下含服10mg/次,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决定再次给药。 3.通常调整剂量需7-14天。如果患者症状明显,病情紧急,剂量调整期可缩短。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发作的频率和舌下含化硝酸甘油的剂量,可在3天内将硝苯地平的用量从10-20mg调至30mg/次,一日3次。 4.在严格监测下的住院患者,可根据心绞痛或缺血性心律失常的控制情况,每隔4-6小时增加1次,每次10mg。 |
| 禁忌 | 对硝苯地平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低血压绝大多数患者服用硝苯地平后仅有轻度低血压反应,个别患者出现严重的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剂量调整期或加量时,特别是合用?-受体阻滞剂时。在此期间需监测血压,尤其合用其它降压药时。 2.芬太尼麻醉接受冠脉旁路血管移植术(或者其他手术)的患者,单独服用硝苯地平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可导致严重的低血压,如条件许可应至少停药36小时。 3.心绞痛和/或心肌梗死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严重冠脉狭窄患者,在服用硝苯地平或加量期间,降压后出现反射性交感兴奋而心率加快,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发生率增加。 4.外周水肿10%的患者发生轻中度外周水肿,与动脉扩张有关。水肿多初发于下肢末端,可用利尿剂治疗。对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需分辩水肿是否由于左室功能进一步恶化所致。 5.β-受体阻滞剂“反跳”症状突然停用β受体阻滞剂而启用硝苯地平,偶可加重心绞痛。须逐步递减前者用量。 6.充血性心力衰竭少数接受β受体阻滞剂的患者开始服用硝苯地平后可发生心力衰竭,严重主动脉狭窄患者危险更大。 7.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偶可有碱性磷酸酶、肌酸磷酸激酶、乳酸脱氢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一般无临床症状,但曾有报道胆汁淤积和黄疸;血小板聚集度降低,出血时间延长;直接Coomb实验阳性伴/不伴溶血性贫血。 8.肝肾功能不全、正在服用β受体阻滞剂者应慎用,宜从小剂量开始,以防诱发或加重低血压,增加心绞痛、心力衰竭、甚至心肌梗死的发生率。慢性肾衰患者应用本品时偶有可逆性血尿素氮和肌酐升高,与硝苯地平的关系不够明确。 9.长期给药不宜骤停,以避免发生停药综合症而出现反跳现象。 |
| 不良反应 | 1.硝苯地平的剂量应视患者的耐受性和对心绞痛的控制情况逐渐调整。过量服用硝苯地平可导致低血压。 2.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般起始剂量10mg/次,一日3次口服;常用的维持剂量为口服10-20mg/次,一日3次。部分有明显冠脉痉挛的患者,可用至20-30mg/次,一日3-4次。最大剂量不宜超过120mg/日。如果病情紧急,可嚼碎服或舌下含服10mg/次,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决定再次给药。 3.通常调整剂量需7-14天。如果患者症状明显,病情紧急,剂量调整期可缩短。根据患者对药物的反应、发作的频率和舌下含化硝酸甘油的剂量,可在3天内将硝苯地平的用量从10-20mg调至30mg/次,一日3次。 4.在严格监测下的住院患者,可根据心绞痛或缺血性心律失常的控制情况,每隔4-6小时增加1次,每次10mg。 |
| 贮藏 | 遮光、密封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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