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零售价: ¥6.00/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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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生产厂家: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40233
有效期:
是否拆零:是
件装规格:1
感冒灵胶囊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0.5g*12粒*2板
二天油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9ml
银胡感冒散
广西源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10袋
银胡感冒散
广西源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2.2g:0.2ml*3袋
感冒灵颗粒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10g*9袋
小柴胡颗粒
广西吉民堂药业有限公司
10g*9袋
感冒灵颗粒
广东隆信制药有限公司
10g*15袋
小柴胡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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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g*8袋(无蔗糖)
复方北豆根氨酚那敏片
吉林省天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2片
复方氨酚烷胺片
葵花药业集团(唐山)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12片
复方氨酚烷胺胶囊
华润三九(唐山)药业有限公司
12粒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0.25g*12袋
感冒灵颗粒
云南裕丰药业有限公司
10g*8袋
复方氨酚烷胺片
河北恒利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2片
氨酚烷胺那敏胶囊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12粒
产品名称 | 果香香 对乙酰氨基酚颗粒 0.25g*12袋 |
产品规格 | 0.25g*12袋 |
生产企业 |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233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味甜。 |
有效日期 | 1095 |
主要原料 | 对乙酰氨基酚 |
主要作用 | 感冒 流行性感冒 偏头痛 痛经 疼痛 头痛 关节痛 牙痛 神经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包) 一日次数 1-3 10-15 1~2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 4-6 16-21 2~2.5 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 7-9 22-27 2.5~3.5 小时内不超过4次。 10-12 28-32 3.5~4 |
禁忌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贮藏 | 阴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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