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零售价: ¥37.00/盒
亮健价:¥认证可见 / 盒
通用名称: 普瑞巴林胶囊
生产厂家: 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03040
有效期:2028-04-08
是否拆零:是
件装规格:1
复方聚乙二醇电解质散(Ⅳ)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A剂+B剂)*12袋
左卡尼汀口服溶液
ALFASIGMA S.p.A.
10ml:1g*10支
开塞露(含甘油)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20ml*20支
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 (盒装)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50mg:12.5mg 7片*2板(倍悦)
胃铋镁颗粒
弘美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6袋
双氯芬酸钠气雾剂
广东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60g
克林霉素磷酸酯凝胶
苏州第四制药厂有限公司
20g(达林)
舒必利片
江苏恩华赛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0.1g*100片*1瓶
复方吡拉西坦脑蛋白水解物片
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27片(康恼灵)
盐酸文拉法辛胶囊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5mg*16粒
普瑞巴林胶囊
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75mg*8粒*4板
硫酸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
深圳大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ml:0.1g
黄体酮软胶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
0.1g*6粒(来婷)
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15ml(丁克)
五氟利多片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mg*24片(恩华)
产品名称 | 喜思平 普瑞巴林胶囊 75mg*8粒*4板 |
产品规格 | 75mg*8粒*4板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040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有效日期 | 1095 |
主要原料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瑞巴林,其化学名称为(S)-3-(氨甲基)-5-甲基己酸。 分子式:C8H17NO2 分子量:159.23 |
主要作用 | 本品用于治疗: 带状疱疹后神经痛 纤维肌痛 |
用法用量 | 本品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也可单独服用。 治疗带状疱疹后神经痛: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75或150 mg,每日2次;或者每次50mg或100 mg,每日三次。 起始剂量可为每次75mg,每日2次(150 mg/日);或者每次50mg,每日三次(150 mg/日)。可在一周内根据疗效及耐受性增加至每次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由于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清除,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调整剂量。以上推荐剂量适用于肌酐清除率≥60mL/min的患者。 服用本品300 mg/日,2至4周后疼痛未得到充分缓解的患者,如可耐受本品,可增至每次300 mg,每日2次(600 mg/日),或每次200mg,每日3次(600 mg/日)。由于不良反应呈剂量相关性,且不良反应可导致更高的停药率,剂量超过300 mg/日仅应用于耐受300 mg/日剂量的持续性疼痛患者(见【不良反应】)。 治疗纤维肌痛: 本品用于治疗纤维肌痛的推荐剂量为300 至450 mg/日。起始剂量应为每次75 mg,每日2次(150 mg/日),可在一周内根据疗效和耐受性增至150 mg,每日2次(300 mg/日)。300 mg/日未充分获益的患者可增至225 mg,每日2次(450 mg/日)。虽然有临床试验应用本品600 mg/日,但尚无证据显示该剂量有额外的显著的疗效获益,且该剂量耐受性较差。考虑到不良反应的剂量相关性,不推荐剂量超过450mg /日(见【不良反应】)。由于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对于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 如需停用普瑞巴林,建议至少用1周时间逐渐减停。(其他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对本品所含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过敏者。 |
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不良反应 | 详见说明书。 |
贮藏 | 密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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