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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健价:¥认证可见 / 盒
通用名称: 恩替卡韦片
生产厂家: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203225
有效期:2027-06-03
是否拆零:是
件装规格:1
阿司匹林肠溶片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分装
100mg*30片(拜阿司匹灵 )
肠内营养乳剂(TP)
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原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500mLx1瓶
氯沙坦钾氢氯噻嗪片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100mg:12.5mg*7片(海捷亚)
胸腺肽肠溶片
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
15mg*12片(康乃尔)
盐酸特比萘芬片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0.25g*6片(臣功)
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60mg*10片
吗替麦考酚酯分散片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0.25g*40片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mg*28片
氨磺必利片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0.2g*20片(帕可)
盐酸特拉唑嗪胶囊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2mg*24粒
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粉雾剂
Glaxo Wellcome Production
50ug:250ug*60泡/盒
普伐他汀钠片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0mg*12片
盐酸齐拉西酮胶囊
Pfizer Ireland Pharmaceuticals
40mg*10粒(卓乐定)
奥氮平片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0mg*14片
格列吡嗪片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2.5mg*80粒(迪沙)
产品名称 | 佐欣悦 恩替卡韦片 0.5mg*14片*2板 |
产品规格 | 0.5mg*14片*2板 |
生产企业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225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有效日期 | 730 |
主要原料 | 本品主要成份为恩替卡韦。 化学名称:2-氨基-9-[(1S,3R,4S)-4-羟基-3-羟甲基-2-亚甲基环戊基]-1,9-二氢-6H-嘌呤-6-酮一水合物 分子式:C12H15N5O3·H2O 分子量:295.3 |
主要作用 | 恩替卡韦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包括代偿及失代偿期肝病患者)。 也适用于治疗2岁至<18岁慢性HBV感染代偿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儿童患者,有病毒复制活跃和血清ALT水平持续升高的证据或中度至重度炎症和/或纤维化的组织学证据。其具体使用方法参见【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 | 患者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服用恩替卡韦。 恩替卡韦应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 推荐剂量: 成人 口服恩替卡韦,每天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疗时发生病毒血症或出现拉米夫定耐药突变的患者为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两片)。 失代偿性肝病患者,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 两片)。 儿童 体重32.6 kg或以上患者每日剂量应该为本品0.5mg,体重大于10kg且小于32.6 kg患者应该使用口服溶液。 儿童患者的治疗决定应该仔细考虑个体患者的需要,并参考现行儿童治疗指南,包括有价值的基线组织学信息。连续治疗的长期病毒学抑制获益必须权衡延长治疗的风险,包括耐药乙型肝炎病毒的出现。 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代偿性肝病儿童患者,治疗前血清ALT升高应该至少持续6个月;HBeAg阴性儿童患者治疗前血清ALT升高至少持续12个月。 儿童患者的治疗持续时间 尚不清楚最佳治疗持续时间。按照现行儿童治疗指南可考虑停止治疗的情况如下: * HBeAg阳性患者的治疗应该持续至达到HBV DNA不可测水平和HBeAg血清学转换(至少间隔3-6个月的2次连续血清样本HBeAg消失和抗-HBe阳性)后至少12个月或直至HBsAg血清学转换或疗效丧失。停止治疗后应该定期随访血清ALT和HBV DNA水平(参见【注意事项】)。 *HBeAg阴性患者的治疗应该持续至HBsAg血清学转换或有疗效丧失的证据。 肾功能或肝功能损伤儿童患者中尚未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 肾功能不全 在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恩替卡韦的表观口服清除率随肌酐清除率的降低而降低(参见【药代动力学】)。肌酐清除率<50mL/分钟的患者[包括接受血液透析或持续性非卧床腹膜透析(CAPD)治疗的患者]应调整用药剂量。口服溶液用药剂量调整参见口服溶液说明书。在没有口服溶液时,作为替代治疗可通过延长给药间隔进行调整剂量,详见表1。推荐的剂量调整是基于有限数据的推论,尚未对其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临床评估。因此,应该密切监测病毒学应答。(其他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对恩替卡韦或制剂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警示语 1.乙型肝炎严重急性恶化 有报告患者在停止乙肝抗病毒治疗(包括恩替卡韦)后,发生病情严重急性加剧。对停止乙肝抗病毒治疗的患者,应密切监测肝功能至少持续几个月。如有必要,需重新开始抗病毒治疗。 2. 合并感染HIV 尚未在HBV合并HIV感染并且未接受有效的HIV治疗的患者中评价恩替卡韦。有限的临床经验提示,如果恩替卡韦用于慢性乙型肝炎合并HIV感染且未经抗HIV治疗的患者,有可能出现对HIV核苷逆转录酶抑制剂的耐药。因此,不建议HBV合并感染HIV并未接受高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HAART)的患者使用恩替卡韦。开始恩替卡韦治疗前,应该检测所有患者的HIV抗体。尚未进行恩替卡韦治疗HIV感染的研究,因此,不建议将恩替卡韦用于抗HIV治疗。 3. 乳酸性酸中毒和重度肝肿大伴脂肪变性 有单独核苷类似物治疗或与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后发生乳酸性酸中毒和肝肿大伴脂肪变性、甚至死亡的病例报告。发生此类事件的大部分患者为女性。肥胖和延长使用核苷类药物可能是此类不良事件的危险因素。存在这些危险因素的任何患者,在使用核苷类似物药物治疗肝脏疾病时,均应特别注意;然而,此类事件也曾发生在不存在这些危险因素的患者中。 接受恩替卡韦治疗的患者,有乳酸酸中毒报道,多和肝功能失代偿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药物暴露相关。肝功能失代偿患者乳酸酸中毒的风险较高。如果有临床或实验室检查结果提示其发生了乳酸性酸中毒或明显的肝脏毒性(可能包括肝肿大和脂肪变性,甚至氨基转移酶也未见明显升高)时,应暂停服用恩替卡韦。 注意事项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肌酐清除率<50mL/min,包括血液透析或CAPD的患者,建议调整恩替卡韦的给药剂量(见【用法用量】)。 肝移植受体患者 恩替卡韦治疗肝移植受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清楚。如果认为肝移植受体需要接受恩替卡韦治疗,其曾经或正在接受可能影响肾功能的免疫抑制剂,如:环孢菌素或他克莫司的治疗,应在恩替卡韦给药前及给药过程中严密监测肾功能。(见【药代动力学】) 耐药性和拉米夫定治疗失效患者的特别注意事项 HBV聚合酶区的拉米夫定耐药位点突变可能会导致继发突变,包括恩替卡韦耐药相关位点的突变。 少数拉米夫定治疗失效的患者在基线时就存在恩替卡韦耐药相关位点rtT184、rtS202和 rtM250的突变。拉米夫定耐药的患者随后发生恩替卡韦耐药的风险高于无拉米夫定耐药患者。在拉米夫定治疗失效研究中,恩替卡韦治疗1,2,3,4和5年后,恩替卡韦基因型耐药的累积发生率分别为6%,15%,36%,47% 和51%。 儿童患者 基线HBV DNA≥8.0 log10 IU/ml的儿童患者中观察到的病毒学应答率(HBV DNA <50IU/ml)较低。只有当潜在获益超过对儿童的风险(例如耐药)时,这些患者才应使用恩替卡韦。因为有些儿童患者可能需要长期、甚至终生治疗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要考虑到恩替卡韦对未来治疗选择的影响。 患者须知 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恩替卡韦,并告知医生任何新出现的症状及合并用药情况。应告知患者如果停药有时会出现肝脏病情加重,所以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改变治疗方法。 患者在开始恩替卡韦治疗前,需要进行HIV抗体的检测。应告知患者如果感染了HIV而未接受有效的HIV药物治疗,恩替卡韦可能会增加对HIV药物治疗耐药的机会。 使用恩替卡韦治疗并不能降低经性接触或污染血源传播HBV的危险性。因此,需要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若内包装开封或破损,请勿使用。 |
不良反应 | 详见说明书。 |
贮藏 | 常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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