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零售价: ¥9.00/支
亮健价:¥认证可见 / 支
通用名称: 硝酸咪康唑乳膏
生产厂家: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3202
有效期:2027-09-30
是否拆零:是
件装规格:1
H硝酸咪康唑乳膏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2%*20g
H硝酸咪康唑散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20g(1g:20mg)*1瓶
联苯苄唑溶液
重庆青阳药业有限公司
50ml
盐酸特比萘芬乳膏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0.2g:20g
联苯苄唑溶液
江苏知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5ml:250mg*60ml
复方酮康唑软膏
上海宝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g(上龙)
克霉唑乳膏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10g
硝酸咪康唑乳膏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25g(大健宁)
盐酸特比萘芬凝胶
太极集团·四川天诚制药有限公司
10g:0.1g
百癣夏塔热胶囊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0.4g*24粒(RX)
复方水杨酸苯甲酸搽剂
荆州市津奉药业发展有限公司
20ml
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60ml
硝酸咪康唑散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20g
产品名称 | 大健宁 硝酸咪康唑乳膏 25g |
产品规格 | 25g(大健宁) |
生产企业 |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83202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有效日期 | 730 |
主要原料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
主要作用 |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不良反应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贮藏 | 密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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